转发“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
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市直教育系统督导组:
中央、省委和市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提出,基层党组织(含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下同)要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组织活力,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使每名党员都受到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至关重要。根据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泉群组办〔2014〕37号)精神,结合市直教育系统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要在前段学习基础上,组织广大党员进一步学习党章,学习中央、省委、市委以及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张德江委员长出席指导上杭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刘云山同志在部分省区市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委领导在参加联系点常委(党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精神,让广大党员清楚党员的条件和标准,清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和方法,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基层党组织要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针对部分党员认为“四风”问题是领导干部的事,与己无关、不以为然等模糊认识,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党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正确对待自身存在的不足,正确对待群众提出的意见,正确对待党组织指出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自觉性。
二、开展谈心谈话,沟通交流思想
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深入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有组织地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在谈话对象上,做到“四必谈”,即党总支书记要与班子成员、下属党支部书记谈心,党支部书记要与支部委员、每名党员谈心,党总支(党支部)委员要相互谈心,党员也要相互谈心。在谈话方法上,坚持分类指导,对外出流动党员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听取意见。对青年党员要主动约谈,交流思想,帮助提高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上级党组织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要有针对性地谈话提醒。在谈话过程中,对存在问题又缺乏认识的党员要反复谈,帮助提高认识、正视问题;平时有分歧、有疙瘩的更要通过谈心,消除隔阂、增进了解。在谈话内容上,要提高针对性,互相掏心窝子、说心里话,既主动说自己身上的毛病,又直接点出对方的不足,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要坦诚接受并相互提醒。对拟在会上开展批评的问题,会前要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
三、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列出问题清单
在前段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深入查摆“四风”突出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注意从本单位领导班子征求到的意见中,查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存在的问题。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汇总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召开会议集体把脉会诊,一项一项讨论分析,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围绕党性意识强不强、服务群众好不好、为民办事公不公、自我要求严不严等方面,深入查摆具体问题。
基层党组织要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要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的对象是:市属高校(含民办高校)党委下属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市教育机关党总支。设党委(党总支)的市属中专、中职,中学等下属的党组织,以及小学(幼儿园)党支部、市教育机关各党支部可以不用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要撰写个人对照检查的对象是:市教育机关内设机构党员负责同志,市属公办大专院校党政管理和教学教辅机构党员负责同志,市属中专院校和泉州一中、五中党政管理机构党员负责同志。市属大中专院校(含民办高校)党委下属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班子成员,各基层党支部书记也要形成要点式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检查剖析存在的问题,深挖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改进措施,不强求统一格式,不以字数多少定优劣。对照检查材料的撰写要求可参考市委活动办《关于教育实践活动若干问题的答复(五)》(附件1)
四、召开党组织委员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对象是:市属大中专院校(含民办高校)党委下属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市教育机关党总支。会议一般以委员扩大会议形式进行,下属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下属党支部不再召开会议,学校党委要派一名党员校领导参加组织生活会。会议由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主持,议程主要为:党总支(或高校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每位班子成员作对照检查发言后,班子其他同志接着对该同志提出批评意见;下属党支部书记进行对照检查,进行自我批评(但不批评别人、别人也不用批评他);党员校领导讲话。基层党组织书记要树标杆、当示范,带头查摆自己的问题,带头对班子成员提出批评,并虚心接受他人提出的批评意见。
自我批评要直奔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对上级点明的问题包括是否存在“裸官”情况等,要逐一作出回应。相互批评要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和不足,真心实意提出改进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都要坚持用事实说话,点到具体人具体事,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真正达到既红脸出汗、触动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五、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召开党员大会的范围是:委局机关、市属学校每一个党支部,参加党员大会的对象是:全体党员(各级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员大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程序为:党支部书记作对照检查发言,听取党员批评意见,之后,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人数较多的基层党组织,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每一名党员都要在党员大会上接受民主评议,要对照党员标准、对照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多做自我批评,主要围绕“党性意识强不强、服务群众好不好、为民办事公不公、自我要求严不严”等方面进行。党员之间要互相进行评议,摆问题、提意见,讲真话、说实话,但不要搞人身攻击。1名党员作自我评价后,至少要有2名党员对其进行评议。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无记名的方式,按照“好”、“一般”、“差”三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测评情况由组织测评的基层党支部掌握,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已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党员校领导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测评,但不作为被测评对象。学校党委(党总支)要派人参加基层党支部的党员大会,指导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会议情况进行点评,并对加强党组织建设、改进作风、服务群众提出要求。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党的纪律情况。对教育机关和学校党员,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联系服务群众等开展评议。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还要围绕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开展评议。(党员民主评议表见附件3)
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和等次(其中 “好”等次党员不超过全体党员的15%),认真填写《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登记表》(附件4),并向本人反馈。对表现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或表彰,推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对那些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逐一研究并落实教育帮助的具体措施,促其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要认真研究分析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理清哪些是党组织要改的问题、哪些是单位要改的问题、哪些是党员个人要改的问题,做到所有需要整改的事项目标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要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着力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联系服务群众的薄弱环节抓起,把专项整治、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转化软弱涣散党组织等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确保取得实效。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指导
教育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各市属学校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大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推动。各市属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深入调研、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加强具体指导,细化评议内容和程序,适时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对没有达到要求的,及时纠正、“补课”。各学校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把握政策、靠前指导,把责任担起来、把工作做到位,防止走形式、搞变通、出偏差。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最迟应于9月中旬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各基层党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在对党员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排查了解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方案,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后组织实施,防止准备不充分、临阵打乱仗。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参加党员大会。对外出流动党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参加流入地或流出地党组织的党员大会。对确系无法正常参加的党员(含流动党员),由基层党组织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可以不参加党员大会,会后及时将无法参加的党员名册、原因和民主评议结果反馈等工作台账,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少数软弱涣散、问题较多、依靠自身力量无法开好党员大会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组织首先要抓好整顿转化,然后再开展相关工作,并派党员领导干部主持召开党员大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大会后,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有针对性地做好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思想工作,以进一步增强班子的团结。
市直教育系统督导组要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注重加强点对点、面对面指导,参加一定数量的各类型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并督促各级党组织高度负责、一抓到底,确保广大党员经受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对没有准备好的,不急于开会;对敷衍应付的,要批评教育、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流于形式、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
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各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要及时形成专题报告,报派驻单位督导组审核后,送市直教育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附件:1. 关于教育实践活动若干问题的答复(五)
2.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议程
3.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员民主评议表
4.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登记表
泉州市直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14日